3月14日是“国际警察日”,公安部在2004年已将这一天确定为中国的“警察日”。 虽说很多警察都没有过过自己的节日,但每一个节日的背后,都有警察在默默地无私奉献着。在“警察日”到来前夕,记者采访了交警一大队女子中队队长王丽娟。她说:“警察怕过节,那是因为在每一个节日里,警察不仅要默默坚守着工作岗位,内心还要承受着一份对家人的歉疚。”
从协警到正式警察 她实现了梦想 作为“80后”的王丽娟,和同龄人一样,有着当警察的梦想,在2002年填报高考志愿的时候,王丽娟毫不犹豫地填报了与理想最接近的大学——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。三年的学习,使王丽娟对人民警察有了更深刻的理解。毕业后,怀揣着对警察的无限崇敬,2006年6月,她参加了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的招聘考试,成为了一名协警员。王丽娟深知,自己也许做不了惊天动地的大事,也成不了人人皆知的英雄,她会一直这么普通下去。然而,当时身为内勤人员的她,每天将自己埋没在大堆的材料和信息中时却发现,战友们、姐妹们身上发生了太多无私奉献、默默付出的感人故事,也正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事儿,也让王丽娟明白一个道理:体现警察的人生价值,并不是看你是否有轰轰烈烈的壮举,是否能够侦破惊天动地的大案,而是能够日复一日,年复一年地坚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,一心为民,尽职尽责,默默地奉献。有了这样的彻悟,王丽娟开始刻苦学习,边工作边充电,功夫不负有心人,2010年4月,通过参加了全国公务员考试,王丽娟终于考录为一名真正意义上的人民警察。 用自己的实际行动 打造一支铁娘子军
2011年,公安部在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开展“护卫天使行动”,通辽市公安局、通辽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和交警一大队三级领导对此非常重视,专门成立了通辽市第一支女子警队。王丽娟被任命为女子中队第一任指导员。刚当指导员时,王丽娟踌躇满志,很想做好这份工作。在女子中队建立初期,没有现成的模式,也没有成型的经验,几番琢磨,王丽娟就像霜打的一样,情绪一度低落。“这时,大队长高振海长用他从警33年的经历,告诉我作为一线的执勤民警应该具备的精神,并讲述基层交警的英雄事迹。高大队的一句:‘是什么力量激励着爱岗敬业,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吗?是为了立功、受奖、提干?都不是!那些和生命相比,都微不足道!比生命更重要的,是人民警察的忠诚、使命。’高队长的这些话让我暗下决心,一定要做一个用忠诚和生命践行使命的人民警察。”王丽娟说。 工作冲在前 每年加班2000余小时
从到女子中队的第一天开始,王丽娟就不知道什么是后悔。在她的概念里,没有节假日的期盼,没有星期天的记载,没有逛街的惬意和逛公园的浪漫。有的只是加班加点、连续工作。这些,也是她工作的常态,她默默坚守岗位,带领女子中队这支“娘子军”,以严格、公正、规范的执法和热情周到的服务,赢得了领导和群众的赞誉,使女子中队成为我市马路上的最大亮点、最大看点,在通辽这座古老而新兴的城市上空,唱响了新时代女交警之歌。 家中的孩子嗷嗷待哺 却不能回家陪伴安抚
王丽娟平日里对待工作总是饱含激情,而对待家人时,她却只有愧疚。2013年10月份,由于工作需要,在孩子正需要妈妈爱抚的时候,她却离开了襁褓中只有3个月大的孩子,投入到工作中。说起王丽娟,同事回忆:“记得那是她儿子四个月大的时候,王丽娟高烧39度,为了不耽误工作,使病快点好,不得已去医院打点滴,大家都知道,母乳里掺杂了药液,是不能再喂孩子了。对此她一狠心对家人说:‘把奶戒了吧!’王丽娟的这一举动让她的家人瞠目,作为同事,我们更是震惊,但是王丽娟却强忍着泪水做出了这样的决定。”当时,王丽娟的父母劝她说:“你们大队也不缺你一个,咱和领导申请申请,为了孩子咱们换换岗位,你每天这么忙,等孩子懂事儿会埋怨你的。”但王丽娟却和她的家人解释说,没有国哪有家,交通警察更要为大家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。如今,王丽娟的儿子已经一周岁半了,平时工作忙,回家时间少,经常是回家时儿子睡了,上班时儿子还没有醒,有的时候,她回到家,儿子不愿意理她,还拿小手往屋外推,每当这个时候,王丽娟心里也只能心怀愧疚、默默流泪。“家中的孩子嗷嗷待哺,却不能回家陪伴安抚,尽一份为人母亲的责任,这是我最大的愧疚。”王丽娟说。 ![]() |